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在省级层面展开。记者昨日从国土部获悉,目前已有20省区启动了相关工作,其中包括广东在内的5省已在省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,并启动工作。
虽然国务院提出,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、房屋、草原、林地、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,基本做到登记机构、登记簿册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“四统一”。但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施情况则不尽相同。
据悉,截至4月25日,全国已有天津、河北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西、山东、湖北、湖南、海南、四川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等17个省(区、市)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。其中,河北、黑龙江、山东、湖北、江西等5个省已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。
同时,北京、辽宁、黑龙江、广东、四川5省(市)已在国土资源厅(局)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,启动了相关工作。
国土部地籍管理司(不动产登记局)负责人透露,目前,河北、山东、江苏3省已印发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文件,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。
根据规划,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,并在2018年前,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。
今年,全国的不动产统一工作正式启动。今年2月,国土部牵头9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初步提出不动产登记规划,随后,国土部也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、对该制度进行顶层设计。
大约一周前,国土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。如今,省级层面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展开,使得该工作有了实质进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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